根據洪蘭(1997)的心理學所述

原文為foot-in-the-door [門內腳]



這是一個心理學的實驗

是指對別人先提出一個小要求(比方在你家門口掛個小牌子)

之後 再提出大要求(比方在你家門口掛個跟屋子一樣大的牌子,寫著「小心駕駛」)

比較容易同意掛大招牌

通常屋主認為自己是個熱心公益的市民

也就不會拒絕


換言之

因為前面的小要求都已經答應的,後面的要求雖然很大,但也能讓屋主也能同意。因為這一個同意掛牌子的動作已經足以讓屋主的「自我知覺」改變。



如同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些行銷手法

例如先送給你一些小贈品

之後在告訴您加付幾元就可以得到更大的禮物一般

跟自己直接要購買大禮物的心態是不同的

前者彷彿多佔了一些便宜

 

美國的商品推銷員在不很久以前還是挨家挨戶地去推銷商品,

例如吸塵機、廚房用品、百科全書和聖經等。

當一位家庭主婦聽到敲門聲,把門打開的時候,

精明能幹的推銷員就會把一隻腳先伸到門裏邊,

這樣可以避免在他還沒有機會介紹他的商品之前女主人就把門關上了。

這種挨家挨戶訪問的推銷員現在幾乎已經消聲匿迹了,

大多數推銷員現在都靠電話來招攬生意。

可是,把一隻腳先伸到門裏邊這個說法卻成了一個人們經常用的俗語了,

在英文裏就是: to get a foot in the door。

To get a foot in the door 的意思就是:爲了達到一個目的邁出了第一步,儘管你可能離達到目的的距離還很遠。 

  

--網路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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